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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运输证明由何部门出具?
2018-05-14 发布 浏览次数:
1992
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。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。